通常,我們不會起訴人。不過如果他們欺騙別人,像這樣靠別人的汗水和淚水而活,我就必須保護他們和我所謂的徒弟。還有,根據國家的法律,如果他們做了錯事,那麼如果我們知道,我們就必須告訴政府。[…]不過我想總有一天,政府、法律會抓到他們,以正當的方式處理他們的犯罪活動。所以他們將必須為這一切清付業障,也會在地獄受到懲罰。這些年來,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說我不繳稅。我有公司,公司會繳稅。我對這些事一無所知。我只是拿足夠的錢來用,也幫助其他需要的人,或是拿來買道場好讓你們來打坐。
上一次,銀行不把我的錢給我,不讓我把錢取出來買一些道場,因為他們說這些錢來自不對的地方,來自新加坡:「是一個穆斯林國家。」我不知道新加坡是一個穆斯林國家!這是我從任何談論新加坡這樣清廉的國家的人那裡聽到的最糟糕的話。新加坡是一個多元文化、多民族的國家。他們也有穆斯林,但他們不是穆斯林國家。全世界都知道這一點。我不敢相信,一家銀行竟會如此無知,還說:「新加坡是個穆斯林國家。」
我只是在問,是否應該告訴你們那家銀行的名稱。但我不認為是銀行惹的麻煩。而是因為新的系統,歐洲的新一體化保護傘系統造成了這種情況。因為我有這家銀行的帳戶幾十年了。有時候我拿出一點錢出來也沒問題。當我想為美國的卡崔娜(颶風)風災取出卅萬美元時,那時我可以這麼做。但當我想把錢拿出來支付購買道場的訂金時,他們卻不讓我領錢。他們找麻煩,說我必須親自來,等等,等等。所以我買不了。但我想:「好吧,算了,也許上帝不希望這樣。上帝不想讓我留在那個國家。」那是在加拿大。所以我就放手了。很多事情,我就順其自然,因為我覺得是上帝希望如此。所以即使銀行不把錢給我,我也沒有多想。
我想:「不管怎樣。這是上帝的錢,不是我的錢。如果上帝不想給我,那我就沒有。沒關係。」在悠樂(越南),我們也說財產或財物可以替代人,意思是,如果你失去了一些財產,也許是為了你的安全—為了換取你的安全,或換取你的生命。而不是你死了或生病了,那麼上帝會讓你失去金錢。這就是它的意義。所以不管我失去什麼,我從來不會想太多。當然,我不會覺得這「沒有什麼」。我知道我失去了錢,而且這很可惜,因為我想把錢放在那裡,好讓我可以買一間新的道場。
我們不斷有越來越多的同修,但我們卻沒有足夠的空間容納他們。無論他們去到哪裡,即使是最大的道場,例如我們在台灣(福爾摩沙)的新地道場,我以為我們有足夠的地方了。但沒有,我們甚至沒有足夠的房間。他們中有很多人只能搭帳篷。我試著在歐洲再買一間道場,因為一開始我們有這個SMC(聖馬丁小中心)打坐道場,然後就永遠不夠了。所以我又取得一些錢,是透過一位弟子取得的。我說:「好吧,哪裡有錢就去哪裡取。」所以任何銀行或任何弟子有時都會幫我管錢,因為我無法照顧這一切。我無法賣東西,無法收錢,無法做會計,我無法做這一切。我忙於我的靈性使命!所以當然,我所謂的弟子會管理這些錢。我不會管這些事。只有當我需要時,我才會跟他們拿錢,像是買道場的訂金之類的。然後我就失去了一些錢。
好吧,算了,無論如何。我對上帝說:「這是您的錢。無論您想用它做什麼,我都可以。」但銀行告訴我,不是他們不想把錢給我,而是「現在法律就是這樣」,這樣那樣,等等之類的。噢,天啊,我有這家銀行帳戶已經幾十年了,至少三十年了。突然間,他們反過來對我說,我無法擁有我的存款。他們告訴我,我必須出去找一名國際仲裁者來處理這件事。我猜是律師之類的。但我哪裡有時間呢?我什麼時候有時間這樣做?為了工作,有時也為了我的安全,我必須從一個國家跑到另一個國家。而且我也不能就這樣走出去在法庭上露面,並像這樣把我所有的名字都暴露出來。這對我來說一點也不安全!
我有很多朋友,不過也有一些敵人,比方說陳譚。我不知道他還會做什麼。而有些人卻盲目到追隨他,甚至沒有任何利益,什麼都沒有。只是工作,搶別人的錢給他。不只利用他們自己的人—還利用我自己的徒弟!當然,我的徒弟多數都是無辜、易受傷害、等級非常非常高的修行人。所以他們沒有懷疑其他所謂的徒弟。他們說她在為我的「祕密指令」工作,我從來不用祕密指令做任何工作。我今天告訴你們:你們告訴所有認識的人,我從不做任何祕密的事來賺錢。不,一切都是透過公司,註冊的公司。所以他們說的任何別的事都是錯的。我沒有任何祕密的事要做。我為什麼要做祕密的事?
即使在任何國家,只要你有一間公司,只要你勤奮工作,你就能賺到足夠的錢。你不必為了賺錢而逃漏稅或做任何事!政府總是會有法律,也會給你足夠的空間,足夠的賺錢空間!不然他們怎會持續有稅收,如果他們收取太多稅金,或是製造麻煩給做生意的公民?即使在共產國家也是如此!中國很多人都很富有。在悠樂(越南),他們也賺錢。他們也很富有。在台灣(福爾摩沙)的稅金也很低。政府不會壓迫人民。並不會那樣。只有像陳譚這樣的騙子才會那樣。那就必須由政府來處理。不過到目前為止,據我所知,政府還什麼都沒有做。也許他們還抓不到他,因為他很可能在另一個國家,政府不知道他的活動。
他在別的國家做了壞事,也許他住在另一個國家。也許在美國。因為他以前住在美國,所以他可能有美國公民身分。而如果他在悠樂(越南)或台灣(福爾摩沙)或在中國做壞事,那邊的政府就抓不到他們。而且他們到處都只要求現金。那麼政府甚至就無法查出誰買了什麼,多少錢。這就是問題。然後因為是「我的」所謂的天飾,即使他們的那些是仿造的,所有的指責也都在我身上。所以你們知道為什麼我總是有麻煩,生活在危險中了,就是因為這些事,有時候我只能逃跑。我也沒辦法有時間,甚至去發現什麼。只有當上帝安排的時候,我才會知道。
上帝甚至讓我透露我的身分,我的真實身分,或是安排了,我應該知道陳譚並談論他的邪惡活動。現在祂安排我得知,他們仿造了假的天飾,並且賣給我自己的人,我自己的虔誠的徒弟。因為這些徒弟是無辜的。他們是聖潔的,他們相信自己所謂的師兄和師姊。可是那些人卻那樣策劃。說那是我的「祕密指令」。我從來沒有下過祕密的指令。為什麼?為了什麼?為何我必須做什麼祕密的事?什麼祕密?
弟子們都有被告知不能透露觀音法門的修行體驗,因為這是你個人的事,你個人的路。這是天堂賜予他們的。所以他們不該隨便出去誇耀自己的體驗什麼的。因為如果你用你的我執去誇耀它,天堂就會把它拿走,讓你看不到,在你面前放一塊簾幕,讓你再也看不到任何來自天堂的體驗,或模糊不清,或很少再看到。這就是為什麼我叫他們不要告訴同修。
因此不管你們從觀眾心聲的見證中得知什麼,都只是冰山一角。還有很多人沒有說出來。這並不是我禁止。我只是建議他們,無論你們有什麼靈修成果,那都是你們的。每位弟子,即使擁有同樣的法門,也有不同的成果,走的路也不同。他們必須發願誠實、守五戒。因此,他們不應該像那樣出去誇耀一切事情。他們可以介紹,例如:「有這麼一個觀音法門,可以讓你即刻開悟,一世就能永久解脫。」他們可以這樣說。但是他們自己的靈修成果,他們不該說出來。通常他們不該這麼做。他們不會說出來。
照片說明:您可曾感謝上帝賜予這麼多美好的事物?它們是免費供您欣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