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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奉行非暴力,不该吃动物的肉,为什么不呢?因为《法句经》中有载:『一切惧刀杖。一切皆畏。死以自度他情,莫杀教他杀。』这是金科玉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别人吃你的肉,你会有什么感觉?你不会感到快乐。因此,站在动物的立场,我们就不该吃他们的肉。因为如果你奉行非暴力,如果你充满无限的爱,你的生命就会被延长,因为延长他者的生命,就会自动延长自己的生命。这就是因果律法。[…]因此,如果你想长寿,那就避免杀生。避免造成屠杀。这样你就会长寿。有些人希望长寿,希望藉由猴腺手术,或其他手术来恢复青春,但这些方法都是没有用的。只需让动物长寿,你就会长寿,方法是永远不要骚扰他们,永远不要经由吃他们的肉来缩短他们的生命。[…]如果一个人想吃肉,那就让他吃自己的肉,因为我们是自己肉的主人。如果我们从自己的手臂或大腿上切下一块肉来吃,我们就不会犯『偷窃』罪,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财产,我们可以吃自己的肉而不会犯『偷窃』罪。这是成为素食者的好办法。每当我们想吃肉的时候,让我们赶快拿起一把刀,割下自己的肉来吃,然后你就会知道我们能如何快速地成为素食者![…]当动物自然死亡时,会立即被埋在地底下,但是当一位动物非自然地死于屠夫的刀下,那位动物就会立即被埋葬在我们的胃里。因此我们的胃就是坟场,而人类就是行走的墓地。看哪,虽然胃的体积很小,但在六十年的时间里,它仍能埋葬不少于两洛叉位动物,也就是说,一个小小的胃在六十年内,就埋葬了廿万位动物![…]所以,若一个人有自尊,若一个人有一丝怜悯之心,他就应该舍弃对肉类食物的欲望,以拯救两洛叉[或廿万]位动物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