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耆那信仰(耆那教),昔称「胜者之法」,源自古印度。其教义强调三宝:正见、正知和正行。不杀生或称非暴力的概念,也是耆那教的核心。第廿六课,正行「我将宣告促成从一切痛苦中解脱的正行,透过修习它,[耆那教僧侣]已经渡过了轮回的海洋。僧侣的正行包括(以下)十个部分:一、有礼节;二、谦逊;三、坦率;四、真诚;五、知足;六、克制情欲;七、忏悔苦行;八、喜舍;九、不执着;十、臣服。」「如果他奉命做一些工作,就应不知疲倦地做;如果他奉命学习,就应不让自己受到任何痛苦影响地学。一名聪慧的僧侣应将白天分为四个(相等的)部分(称为波茹希),并履行他在所有四部分中的职责。在第一个波茹希,他应该学习;在第二个,他应该打坐;在第三个,他应该去托钵;在第四个,他应再次学习。」「认真自检的人,保护六种众生:土中众生、水中众生、火中众生、风中众生、植物和动物。在检查中不谨慎者,伤害(刚列举的)六种众生。」